司长在人事工作会上的讲话
一、两年来的卫生人事人才工作的简要回顾
回顾过去的两年,卫生系统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紧紧围绕卫生改革和发展这个中心,抓住重点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国各地卫生人事人才工作都取得了比较显著的进展。
(一)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开发卫生人才资源。
1、深入学习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制订人才发展规划。
为了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部党组印发了《卫生部关于贯彻落实的意见》,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卫生人才工作的目标任务,从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对下一步重点开展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卫生厅局普遍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天津市卫生局同30家局直属单位签订了《人才队伍建设责任书》。浙江、江西、甘肃省成立了全省卫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天津、浙江、广东、湖南、福建、青海等省已经研究制定了“十一五”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提出了很多具体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卫生人才工作。
2、深化职称改革,不断完善社会化卫生人才评价体系。
在前几年颁布《临床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基础上,我们又与人事部联合印发了预防医学、药学和护理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标准条件,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奠定了基础。我们积极协调组织有关单位,顺利组织完成了20*和20*年度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全国共有107万余考生参加考试,开考专业108个,通过率为55.1%。江苏、浙江、广东、湖南、安徽等省结合本地情况不断探索高级职称评审考评结合的方式,完善人才评价方法。浙江省研究起草了《浙江省乡村高级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和聘任规定》。安徽省制定了《农村卫生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3、制订有关政策,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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