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国内人才申领《上海市居住证》审核试行办法
国内人才申领《上海市居住证》审核试行办法
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领告知单
一、受理依据
《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2002年4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发布)、《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2004年8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发布)。
二、受理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特殊才能,以不改变其户籍的形式来本市工作或者创业的国内人员;
2、申领《居住证》,应由闵行区教育人才中心审核后向闵行区人才服务中心申报。
三、申请材料
1、用人单位情况登记表;
2、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表格可在21世纪人才网下载或到教育中心领取);
3、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外地居民户口簿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本人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本市住所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已在沪购置产权房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单位出具集体宿舍证明(附单位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借住在亲友家的提供户主的房产证或者户口本、书面同意入住证明以及户主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寄宿证明原件;
租房居住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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