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提高办案工作水平
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提高办案工作水平
井陉县健全四项机制提高执纪办案水平
中共井陉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刘辉
一、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凝聚工作合力。一是定期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学习贯彻上级反腐败工作精神,听取各单位上季度工作情况汇报,总结经验,提出问题,研究部署当前工作重点。二是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反腐败工作需要,领导小组联席会议随时召开,由组长召集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主要研究需要联合查办的案件,需要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办理的事项及其它需要领导小组研究的事宜。三是联合办案制度,对涉及乡科级领导干部或性质严重、案情复杂及其它需要联合查办的案件,由组长提议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相关部门参加的专案组,明确牵头单位,分工配合,联合办案。四是案件移送制度。各成员单位对涉及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案件(线索)在办结(发现)后15日内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到后3个工作日内呈报县纪委有关领导批示,并根据批示意见抓好落实。五是奖惩制度。对办案有功人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或相关部门建议进行表彰奖励。对不执行领导小组做出决定的,在联合办案中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在工作中泄密或违反其它规定的,要对照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或建议有管理权限的组织严肃处理。
二、健全案件监管机制,加强办案管理。一是归口领取制度,委局机关相关科室接上级批件后,安排专人,在规定时间内将信件领回,不得他人代办捎办;信件领回后,取件人及时报送科室负责人,期间不得拆看、传阅;科室负责人收到信件后,1个工作日内将信件交信访室办理。二是专账登记备案制度,信访室对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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