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县中医药人员师承制度
县中医药人员师承制度
界头铺中心卫生院中医药人员师承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文件精神,提高我镇中医药人员队伍素质,促进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做好中医药人员师承教育工作,培养新一代基层中医药适宜人才,经研究决定,制定了湘阴县界头铺中心卫生院《中医药人员师承制度》,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镇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中医师承教育工作方法(以下简称师承教育)根据中医药继续教育原则,遴选有丰富临床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老中医药专家为指导老师,选配具有相当专业理论基础和一定实践经验的中青年骨干为他们的学术经验继承人(以下简称继承人),通过跟师临床或操作、集中授课等方式,进行一对一的培养方式,以临床实践为主,全面、系统地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提高临床诊疗或技术水平。
第三条由卫生院师承领导小组和中医管理科负责全镇、村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日常管理。由中医管理科负责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镇师承教育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师承教育的教学期限一般为连续三年,原则上不得中断。第五条继承人自进岗学习之日起,每周跟指导老师临床或实际操作的时间不得少于2天;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每次跟师随诊或实际操作的记录,及时整理和总结跟师学习的心得体会,认真写好月记。
第六条师承教育继承人达到下列教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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