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加强我县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的落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34号)及省、州、县有关要求,结合我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实际,经县校安办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明确任务,强化监督,充分认识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我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项目尽快启动、落实和顺利实施。
二、组织机构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祥政办发〔2009〕103号),监督检查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监察局副局长
副组长:×××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县审计局投资审计股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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