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东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的通知
鲁校安办[2009]4号
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校安办:
为了更好地开展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在充分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校舍安全工程中的职责,现将《山东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职责分工,部署工作,落实责任,全面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山东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根据《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和《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校舍安全工程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在“工程”实施中的的责任,协调统筹我省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现将山东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发展改革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纳
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申报、落实工程建设国家专项补助资金,及时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审批、指导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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