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总结
为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21号)及《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工作的通知》(云农(经)字〔2004〕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不断加大城镇建设、水能开发和产业结构调整,以及现阶段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和实际,经xx县人民政府批准[泸政复(2006年)10号],由xx县农业局牵头,联合县林业局、法制局、公安局、国土局及司法局和财政局成立了xx县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并迅速开展了纠纷仲裁各项工作,到目前为止已受理仲裁申请25件,其中已审理结案14件,正在审理和待审的11件。根据最近的回访情况显示,除了尚未到期生效的案件,大部份都已顺利执行,至今没有被法院重审推翻的案例,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我县目前引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主要形式及开展仲裁工作的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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