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国家国能发安全〔2017〕69号
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下发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29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以下简称《意见》)对于企业主体责任的要求
《意见》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和任务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行动纲领。要主动适应新常态、落实新举措,以深入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和防范重特大电力事故,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二、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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