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互联网+政务服务”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向纵深改革的关键关节,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切实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政务服务的质量和实效,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优化政务服务
(一)规范网上服务事项。以总局政府网站公开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为基础,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根据工作进展及时开通网上预受理入口,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
(二)推进网上办理,优化服务流程。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强化网络和电子技术在总局审评审批工作中的应用。开展群众满意度评价,不断研究改进工作。
(三)创新网上服务模式。开展网站和受理服务大数据分析,把握和预判公众办事需求,提供智能化、个性化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依法有序开放食品药品监管基础数据。鼓励公众、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发利用,提供多样化、创新性的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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