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调查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年工作要点和第四十三次主任会议的安排,城环资委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天寅的带领下,于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采取看现场、查资料、听介绍、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了调查。同时发放问卷调查表150份,广泛征求了群众意见。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近几年来,我县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制定措施、严格督查、加大投入、逗硬问责等方面层层抓、件件抓,其落实之好、力度之大、问责之严、效果之好前所未有,取得了显著成效,城镇面貌有了较大改观,人民群众对此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一)各级“一把手”主抓,明确职责严格问责。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一线督查指导部门及乡镇工作,亲临前线解决具体问题和慰问环卫工人。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居)主要负责人为所辖区环境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辖区责任对“一把手”逗硬问责。在综合整治工作中,个别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学校校长因工作不力被免职;4名乡镇党政“一把手”在全县干部大会上被点名批评;10个乡镇(部门)通报批评;10个乡镇(部门)“一把手”被诫勉谈话;上百处环境整治不力的污染死角在电视台公开曝光。
(二)责任分片划段,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全县实行县委常委包片、部门包段、干部包户、县级领导挂包乡镇、部门定点帮扶等制度。成立了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县城乡环境整治综合执法大队,制定了《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居民文明素质的实施意见》。按照“四个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间明确、工作标准明确、问责倒推机制明确)的工作机制,遵循“三个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运行模式,落实“三员”(执法人员、保洁人员、文明劝导员)的工作措施,形成了不留死角、不留空档,定点到人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区,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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