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度工作总结
20**年昌吉州人社局始终把民族团结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的实施意见》(昌州党发〔2011〕27号)精神,紧紧围绕州党委、州人民政府中心工作,注重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特别是加强组织领导,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结合本局工作实际,深化认识强机制,强化教育重宣传,活化载体重实效,优化管理促稳定,广泛开展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维护自治州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自觉把民族团结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与各项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首先,成立了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模范个人实施方案》,确保民模创建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其次,及时召开了全系统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了系统民模创建工作。同时将民族团结模范创建工作和“十大工程”、“四项活动”细化量化分解到各科室,落实到人,形成了责任分工明确,各项活动开展有序,指导检查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民族团结意识
一是宣传教工作常态化。我局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创先争优主题教育活动和“新疆精神”大讨论、新疆“三史”宣讲活动,在全局范围内广泛开展了“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马克思主义“五观”、“六史”教育,集中组织干部学习了《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积极开展“唱红色歌曲、看红色电影、发红色短信、看红色书籍”为主要内容的“四红”活动,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发扬民族团结精神,人人争做民族团结的垂范者,人人争做民族团结的宣讲员。多次邀请州党委讲师团开展新疆民族发展史、民族宗教演变史和新时期民族政策等专题宣讲活动,在全局掀起了民族团结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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