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厂党委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细则
栏
目
分
值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办法
重点指标
20
分
保证本单位生产经营承包任务完成,确保厂“三超一保”工作目标实现。
未完成生产经营任务扣20分;完成任务,但成本费用未达要求扣5分。
以厂经济承包考核通报结果为依据。
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没有因廉洁问题受到刑事处理。
以厂纪委查处结果为依据;查有关会议记录。
不出现计划外生育。
出现计划外生育扣20分;“三率”未达标,分别扣3分。
以厂计生办考核结果为依据。
安全生产达标。
发生重大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扣20分;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扣5分;每重复发生一起一般性安全事故累进加扣5分,直至20分扣完;未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扣3分。
事故发生情况以厂安全通报结果为依据。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情况,查车间或班组记录。
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
15分
坚持干部政治学习制度,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5分)
每少一次扣2分。
查干部政治学习记录本。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本单位年度生产经营任务的分解落实、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职工收入分配方案、劳动保护及福利等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5分)
重大问题未经支委会集体决策不得分;参与较好的得5分;参与一般的得2分。
查支委会记录本。
每季召开一次班子或支委民主生活会,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班子团结、有战斗力。
(5分)
没有召开民主生活会或班子明显不团结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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