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一、聚焦责任担当
(一)加强组织领导,突出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定不移地加强党的统一领导。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局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动性、自觉性,增强忧患意识和紧迫感,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局“一把手”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四个亲自”,局领导班子成员也要切实抓好分管责职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和班子成员在改进作风、廉洁从审上率先垂范,当好示范标杆,坚持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转职能,突出监督主业。驻局纪检组要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契机,厘清工作职责,聚焦监督主业。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全面提升履职能力。要努力改进方式方法,提高监督工作主动、超前、预防意识,增强抓早抓小意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严格执纪问责,杜绝懒政无为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不遮不掩不庇护,敢于担当、敢于较真碰硬,“管好自己的人种好自己的地”,着力发挥组织协调和检查监督作用。
二、深化正风肃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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