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和谐社区建设思考

“社会发展经由社区发展”是联合国提出的一个著名的议题。现在我们套用这个说法,提出一个新的命题:“社会和谐经由社区和谐。”社会和谐的概念是泛指的,而社区和谐的概念,则把和谐落实到一个特定地域范围的特定人群,因此后者比前者更具有可操作性。如果中国社会中的每一个社区都越来越和谐了,那么整个中国社会也就越来越和谐了。这一点目前已形成普遍共识。我谨从社区工作者在社区工作实践多年来的体会,粗谈对和谐社区建设的几点认识。

一、有序推进社区民主自治是建设和谐社区的重要前提

现行的**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对城市居委会(即现在的社区居委会)的性质定位非常明确:“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居民自治是基层民主的重要方面,是和谐社区的重要标志,只有完善社区居民自治,保证广大居民群众在基层社会事务管理中当家作主,才能调动起群众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积极性。

(一)目前的社区功能和居委会的角色定位。现在的社区居委会到底具有什么样的功能,扮演着怎样的角色,是真正意义上的居民自治性组织,还是一个“准政府组织”,或是二者兼备。首先从社区事务来源的统计看:我们姑且将社区事务来源分为四类:来自于政府的事务、来自于其它组织的事务、来自于居民的事务、居委会自己主动去做的事务。据初步统计,四大事务中来自政府的事务占总量的近50%,对口于街道的十几个部门,四十余摊工作,形式不乏会议、检查、评比、汇报、经验交流种种。在实际工作中,居委会发挥着政府人的职能,居委会主动去做的事务次之。其次从社区干部的选举、聘任,社区办公经费及基础设施,社区干部的工资收入来源,无一不依赖于政府,因此转型期居委会的特点是同时兼有“准政府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的双重功能。这种奇特的结合,是中国转型期形成的一个畸胎,一种必要的过渡形式。

(二)推进民主自治是建设和谐社区的要求。和谐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但核心是民主自治,宗旨是互动服务,目的是生活质量,载体是民间组织。为此应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分清职责,进一步理顺政府与社区的关系。梳理进社区的工作,对无法律规定进社区的工作,应适当收回;对各部门和街道自身应做的不下摊;对与居民生活关系不密切、形式主义严重、重复劳动的工作应取消;对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的工作,可委托社区民间组织完成;对社区组织协助的工作,应有公共财政和行政成本意识;根据工作流程,明确需要社区组织协助的工作节点,应是职责清楚,事费配套,为社区居委会减负,给其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研究社区服务等各项工作。

二、拓展社区服务,是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社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高,做好社区服务工作对于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扩大就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社区服务的几种类别一是公共服务体系。包括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社会救助服务、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社区文化教育体育服务、社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社区安全服务等。二是社区居委会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包括协助政府提供社区公共服务,了解社区居民需求,提供利民便民服务。三是培育社区服务民间组织,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包括形式多样的慈善组织、群众性文体组织、科普组织及为老年人生活服务的组织。四是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开展社区服务。包括向居民开放服务的浴池、餐饮、文化和科教设施、培训机构、幼儿园等


(未完,全文共4830字,当前显示146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