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贯彻执行《条例》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干部任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对于建设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机制,促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必须要把贯彻执行《条例》作为一项经常性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一、贯彻执行《条例》,必须坚持常学常讲,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学习宣传《条例》的自觉性
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必须要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宣传,既要负责组织好学习培训,又要牵头抓好宣传、指导和贯彻落实工作。
1、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既要把《条例》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的必学内容,又要把《条例》纳入党委(组)中心学习小组的必讲内容;既要原汁原味学原著,又要宣传贯彻执行《条例》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既要搞好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又要适时组织对《条例》知识的测试,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熟悉《条例》。
2、组工干部要经常学。组工干部特别是从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工干部,是《条例》的具体执行者,必须经常学《条例》,对《条例》要精通,既要能掌握原著,又要能领会其内涵;既要清楚选人用人程序,又能科学地把握选人用人标准。
3、干部群众要引导学。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条例》,引导干部群众学习《条例》,使他们知晓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和标准,便于有效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二、贯彻执行《条例》,必须坚持自查自纠,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要认真落实《条例》自查制度,逐条对照检查,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积极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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