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派出纪检机构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惩防体系、改革领导体制、强化监督职能、确保工作成效的总体要求,改革全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推进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全市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改革应遵循以下原则:
1统一领导。市委的统一领导下,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切实解决好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把握政策。教育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提高认识,顾全大局,正确对待这次改革,正确对待进退留转,对改革中涉及到转岗干部,进行妥善安排。
3因地制宜。按照“不削弱纪检监察力量、有利于形成整体合力”要求,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改革模式,务求取得实效。
三、目标要求
有利于强化对管辖单位的监督,按照有利于整合纪检监察力量。有利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的原则,着眼于解决纪检监察机构规模小、力量分散、专职不专的问题,着眼于解决监督力度不够,尤其是对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乏力的问题,着眼于理顺派驻管理机制,加强对派驻人员管理,更好地发挥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对市直70个部门和14个乡镇(办)全部实行集中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统一管理的体制,进一步整合力量,理顺关系,强化责任,切实增强监督效果。
四、工作方案
(一)机构设置
1撤销派驻市直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和垂直部门除外)撤销派出的市直机关纪工委。按照“职能相近、业务相关”原则。其名称为:中共赤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第一(二、三)工作委员会、赤壁市监察局派出第一(二、三)监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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