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拖欠工资工作实施方案
为妥善解决我区企业拖欠工资问题,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通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9〕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应对当前经济形势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分类处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大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和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工作力度,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工资报酬权益,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2009年继续做好用人单位务工人员工资清欠工作,确保务工人员得到应得的工资报酬。一是在2009年12月底前,重点解决当年拖欠工资,力争解决历年拖欠工资问题,保持社会稳定。二是要全面解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务工人员工资问题,在2009年6月底前,各有关部门要实事求是地对本部门历年拖欠工程款和务工人员工资问题开展自查,并于2009年9月底前完成清欠工作。三是要建立健全企业务工人员工资保证金制度。全面建立建筑行业以及交通、水利、电力等工程项目务工人员工资保证金制度,对在建工程、原尚未缴纳务工人员工资保证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必须按规定(工程总额的1-3%)缴纳务工人员工资保证金。
(二)2009年底前,全面解决我区企业历史拖欠工资问题。2009年3月底前,建立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有效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相关制度,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确保及时发放企业职工工资,遏制产生新的工资拖欠问题。
三、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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