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满意度测评实施方案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开发区党工委,文教党委,区级机关党工委,区委各督导组:
根据省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江苏省第二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实施办法》精神,现就做好我区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群众满意度测评的对象、范围和时间
群众满意度测评的对象,是指参加我区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单位。
参加群众满意度测评的人员为。本单位的在职党员、基层群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离退休干部和职工的代表,以及服务对象的代表。
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在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工作结束时进行。
二、群众满意度测评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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