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低保工作运行程序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低保工作运行程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使低保工作真正成为“阳光程”、“民心工程”,根据市民政局关于低保公示工作的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完善全区低保公示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低保固定公示栏。各街道办事处在各社区居委会均要建立户外低保固定公示栏。固定公示栏的规模、尺寸、外观、颜色、材质等由各街道办事处统一制定,总的要求是美观醒目,便于群众阅读,能长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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