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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备干部培养管理实施规定
为加强我县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和管理,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作用,使科级后备干部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泸西县正副科级后备干部工作规定》和《泸西县正副科级后备干部工作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公布后备干部名单,实行公开管理
通过民主推荐、考察后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的后备干部名单,将在“泸西党建网”和所在单位等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实行公开管理。通过公开管理,把后备干部置于广大干部群众中,增强其工作自觉性和责任感,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升后备干部自身知识和业务素质,同时落实好干部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二、培养锻炼方式
(一)培训
根据后备干部所学专业、工作表现、个性特点、工作需要等实际,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举办党政管理、经济管理、专业技术和政法四个类别的后备干部培训班,有针对性进行教育培训。
1、培训时间。每年举办一期,对口分四个班,每个班培训10至15天。
2、培训方式。由县级领导、省州专家教授和县委党校教师采取集中授课、自学、理论研讨等方式进行强化培训。
3、培训内容。(1)政治理论知识:正确理解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正确理解和全面把握党的执政能力的科学内涵。(2)领导管理知识:领导素质与能力,领导艺术与方法。(3)经济、法律、科技及相关业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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