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外经贸局首问责任制度
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局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首问责任制,是指第一个接待来电、来访、来函咨询或办事的机关工作人员,在外经贸局工作职责范围内有责任对其提出的问题或要求给予正确解释和答复的一项便民工作制度。
第二条实行首问责任制,要求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掌握局机关主要工作职能,了解机关各处室人员及岗位分工,熟悉本处室工作业务和办事程序,牢固树立服务基层、方便群众的思想,具备过硬的履行岗位目标任务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第三条对于群众要求办理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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