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局办事大厅窗口投诉受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对汕头市建设局办事大厅窗口的管理,促进办事大厅窗口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汕头市建设局设立机关效能投诉中心(投诉中心办公地址:市建设局室,投诉电话:,电子邮箱:),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对办事大厅窗口和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作风、行政效能等方面的投诉。
二、受理范围
主要受理办事大厅窗口和承办单位工作人员在办事过程有下列具体行为的投诉:
1、不依法行政或滥用自由裁量权,并对当事人权益造成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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