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通知
各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推行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和课本费,为保证国家和省重大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防止出现“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现象,现就我省公办义务教育有关收费政策明确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一)收费项目
20*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收费项目为作业本费、寄宿生住宿费,此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农村范围为各县(市、区)及省辖市市区范围内农村乡镇(街道)。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收费项目为作业本费和服务(代办)收费。服务(代办)收费包括:住宿费、社会实践活动费、校服费、困难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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