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农房建设通知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府有关部门:
为全力打造直辖市“窗口”和“门户”形象,结合重庆市列为全国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实施一小时经济圈建设的战略机遇,根据全市新农村建设“一区两镇五片”总体部署,我县把宝邮路特色经济带作为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出台了一系列农房建设优惠政策。为有效落实相关政策,消除无序建设现象,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规划区内及宝邮路沿线新农村农房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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