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方案
镇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为有效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规范养殖管理,促进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我县畜牧业绿色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xx年县政府工作报告的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一)禁养区: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的陆域范围。xx村、xx村、xx村为xx水库水源保护区。
2.风景名胜区、文物历史遗迹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包括xxx省级自然保护区、xxx足球旧址公园。
3.居民密集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环境敏感区域。镇规划区及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区域;学校、医疗、居民集中区周边500米范围内。
4.距离省道主要交通干线500米范围内的区域。
5.依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需要划定的其他区域。
6.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畜禽养殖的区域。
(二)限养区、适养区范围内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场(点)。
二、整治内容和标准办法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清理整治的内容和标准办法如下:
(一)分类实施
1.禁养区整治标准:
关闭位于禁养区范围内的所有畜禽养殖场(点),并对建筑物进行拆除清理。
2.限养区整治标准:对限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点)实行监管整治。具体标准为:
(1)原则上适用于自养自用,不能扩大养殖规模;
(2)不能扩建、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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