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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修改习作行为缺失的探因]

摘要。学生们自觉修改习作行为缺失主要表现为习作目标定位不正确,习作构建形式比较单一,缺乏习作修改能力和意识,教师也缺乏习作修改技法指导,学生没有养成修改习作的意识。

关键词:修改习作;行为缺乏;探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g623.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0x(2007)02-0034-02

修改是文章问世的必经之路。想想古人:“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看看自己,“一步三回头”,写一句,改三回,修改的时间大大超过写的时间;读读《课程标准》:修改自己的习作,并主动与他人交换修改,做到语句通顺,行款正确,书写规范、整洁;重视引导学生在自我修改和相互修改的过程中提高写作能力。可现实教学中,孩子自觉修改的情况不容乐观。对一个有45人的班级进行的调查数据显示:写完作文后,很少修改的有69.4%;嫌麻烦,认为没有必要的占44%。在有修改行为的孩子中再调查其修改动机,因为老师或家长强制要求的又占53.6%……为什么孩子们无视修改的存在呢。要孩子们修改怎么就这么难呢。原因大致有以下五点。

原因之一。写作目标扭曲。改是为了写得更好,可是当写本身没有目的,没有意义时,改,自然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孩子们写作目的何在,意义何在呢。请问问孩子自己吧,“为了交作业”;“为了考试成绩高”,仅此而已。甚至连略带功利的“为了将来当作家”;“为了出书给别人看”这些答案都没有。孩子们的写作目标遭遇严重的扭曲――为师而写,为考而写。谁是始作俑者。其实就是我们自己。当考试分数的高低成了衡量作文优劣的重要标准时,我们半是被动就范,半是主动出击,将教学这一富有艺术色彩的活动逐渐演变成考前“练兵场”,孩子们的习作也成了应付考试的“备战”行为,在多次接受“规定套路”训练后,习惯于写一些四平八稳,“看上去很美”的“新八股”。这样的习作,不是出于需要而写,自然也没有改的需要。

从这个角度想开去,孩子们写作后不修改就很容易想通了。其一,权利的错位导致不改。叶圣陶说过:“‘改’与‘作’关系密切,‘改’的优先权应该属于作文的本人。”而孩子写作缺乏发表意识,仅是为了给老师看,然后由老师评定成绩,改的权力在写前就交出去了,所以当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其二,很多时候在孩子们看来是天真浪漫的构思、想法,是童言无忌的表达方式,都被老师批改为错误。时间久了,孩子们也明白了该写什么,该怎么写。他们就像拳击中靠“点数”得分一样,擅长写些轻车熟路的“得分”句子。这类句子写后自然不必精工修改,因为他们熟练得很。

原因之二。文章的构建形式单一所决定。文章的构建形式直接决定了修改的重要性。而成年人和孩子的文章建构形式之间有很大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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