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集团公司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摘要】
:根据集团公司和电监会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求,为把大唐甘肃公司系统企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落到实处,以集团公司《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为依据,结合甘肃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要根据集团公司和电监会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求,为把大唐甘肃公司系统企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落到实处,以集团公司《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为依据,结合甘肃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要求
甘肃公司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诚信守约、廉洁从业的意识,坚持教育为主,坚持依法依纪办事,坚持自查自纠与检查监督并重,突出工作重点,正确把握政策,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坚持自查自纠与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相促进,做到教育、查处、监督并重,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不正当交易行为集中开展自查自纠,使经营者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纠正,依法经营的意识得以提高;对企业经营管理中不规范的经营行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加强和改进内控机制,从而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和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行为;同时,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推动查办案件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为甘肃公司快速协调发展提供保障。
三、自查自纠的范围和重点
按照集团公司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安排,从2006年6月起到年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自纠的范围是:
甘肃公司本部各部门,公司属各企业、各控股公司,代管单位、华唐集团、各关联公司,企业所属多种经营公司。
自查自纠工作的重点是:
(一)工程建设方面(包括基建、技改、大修)1.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可研、审批(或核准)过程中,为了项目立项、审批(或核准)等,与有关单位或个人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
2.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建设单位在施工设计、监理、中介、施工队伍选择及设备物资采购中,违反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存在的应实行招投标而未实行招投标的行为;或按规定实行招投标但在招投标资质、方式、方法、程序、标底的编制、评标、定标等方面设置不公平条款;或对中标方附加条件等,与有关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3.施工单位或个人通过提高工程造价或降低工程质量等谋取不正当利益,与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及中介机构等单位、机构或个人之间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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