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
构建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
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提出了新时代正风反腐的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必须坚持惩治和预防相结合、治标与治本同推进、自律与他律相统一。从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出发,要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一个整体一体推进,构建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以“案”为基础,以“促”为关键,以“改”为目标,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一、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性的重要性
腐败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具有“想腐败”的思想动机;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不健全,存在“能腐败”的客观条件;惩治腐败的方法、措施和途径不完善,诱发“敢腐败”的侥幸心理。不敢腐强调的是惩治和震慑,不能腐强调的是防范和监督,不想腐强调的是教育和自律。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其实质就是通过思想道德教育、体制机制创新和严厉打击等多种手段,消除主客观两个层面容易滋生腐败的因素,让不想伸手者不必伸手,让想伸手者不便伸手、不易得手,让能伸手者莫要伸手、伸手必被捉。“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者之间具有深刻的内在逻辑联系,构成一个完备的闭环系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有机整体。既相互区别、相互独立,又彼此联系、环环相扣。有效防治腐败,必须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管齐下,建立长效机制。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我们党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可以说,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清醒看到,目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乘势而上,从实际工作中出发,坚持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巩固和拓展反腐败斗争的成果,保证干部清正、政治清明,确保党、国家和企业的长治久安。
二、构建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的具体措施
(一)坚持挺纪在前、高压严治,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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