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州市受理民
广州市
【发布文号】
穗文〔2008〕22号【发布日期】
2008-06-11【生效日期】
2008-06-11【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广州市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州市受理民营企业投诉工作联席会
议制度的通知
(穗文〔2008〕22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
为加强我市民营企业投诉受理工作,市委、市政府决定,建立广州市受理民营企业投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如下:
召集人:孔少琼(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
曹鉴燎(副市长)
成员:陈绍康(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家成(市委办公厅副主任)
郑烈城(市纪委常委)
秦耀生(市委宣传部副巡视员)
谢春潮(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马卫平(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黄晨光(市委政研室副主任)
王华兴(市编办副主任)
易鸣(市经贸委副主任)
马曙(市科技局副局长)
何靖(市公安局副局长)
钟火松(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杰明(市财政局局长)
黄金锋(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
曹寒松(市建委副巡视员)
高耀宗(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戴剑锋(市环保局纪委书记)
李绍权(市规划局副局长)
吴林波(市物价局副局长)
黄树荣(市工商局副巡视员)
林歌士(市质监局副局长)
汪元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杨抗帝(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倪官礼(市法制办副巡视员)
陈平(市金融办副主任)
李永健(市府研究室副主任)
王海波(市法院副院长)
雷卓民(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
黄国强(市工商联巡视员)
李健强(市地税局总会计师)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与市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合署办公。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黄国强同志兼任。
特此通知。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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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广州市政协办【发布单位】
广州市
【发布文号】
穗文〔2007〕21号【发布日期】
2007-07-25【生效日期】
2007-07-25【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广州市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广州市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政协提案
的意见》的通知
(穗文〔2007〕21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
《广州市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广州市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
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载体,是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长期以来,我市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和政协委员,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通过提案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为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加快我市现代化大都市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提高办理工作质量,更好地发挥政协提案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发〔2006〕5号)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州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未完,全文共13330字,当前显示144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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