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民主推荐谨防五种不良倾向(唯实、上海组织人事报)
民主推荐谨防五种不良倾向(唯实、上海组织人事报)
第一篇:民主推荐谨防五种不良倾向(唯实、上海组织人事报)民主推荐谨防五种不良倾向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指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旨在通过基层干部群众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确保考察人选的群众认可度和社会公信力。民主推荐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考察人选确定的民主性和公开性,影响干部队伍建设的科学性和健康度。如何避免民主推荐被形式化、简单化、功利化,笔者认为,应狠抓关键环节,谨防五种不良倾向,确保民主推荐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
1、在推荐条件上谨防“因人设框”,实现推荐条件标准化。民主推荐条件的设定规定着选人的范围,决定了“在少数人中选人,还是在多数人中选人”,直接影响着选人的广泛性和民主性。民主推荐要根据空缺岗位的岗位匹配要求,科学合理设定推荐条件,切不可因人设定条条框框,附加特别条款,甚至量身定制。要根据岗位职能和履职要求,建立岗位任职标准,形成规范化的推荐条件,并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防止人为增加限制性条件。要系统建立立体化的推荐标准,确保推荐条件的前后一致性、横向均衡性和上下配套性。对少数职位因工作需要在性别、年龄、工作年限、专业、政治面貌等方面有特定需求的,应及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未完,全文共1720字,当前显示56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