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为预防、减少和控制事故的发生,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主要负责人、公司各级各类人员、各职能部门应履行的安全职责。
2.职责
2.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2.3各岗位员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3.各级各部门人员具体职责3.1总经理安全职责
3.1.1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应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迫切问题和重大问题。
3.1.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积极改善安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
3.1.3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3.1.4组织制定并批准、发布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救援预案等。
3.1.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问题。
3.1.6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目标,并组织实施。
3.1.7组织编制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投入计划,并在人、物、财方面给予保证。
3.1.8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及时组织应急救援,并在法律法规要求的时限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1.9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以荣誉和物资奖励。
3.2副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3.2.1协助总经理领导和管理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其工作有布置、有要求、有检查,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对本公司的安全工作负具体的领导责任。
3.2.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的法规、制度和上级指示。
3.2.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专题分析研究公司安全生产方面存在问题,并制定解决办法
3.2.4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投入计划,并检查、考核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
3.2.5组织领导公司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组织制定整改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按期完成。
3.2.6组织制订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总结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先进经验。
3.2.7负责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整改措施的落实负责。
3.2.8组织公司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确保员工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安全技能。
3.2.9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提出奖励意见。
3.3公司办公室安全安全职责
3.3.1及时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传送公司总经理阅示,并按总经理的批示立即转送有关职能部门执行。
3.3.2对各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提案和报告,及时分送公司有关副总经理,或及时提交安全生产专题会研究,并将决议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执行。并及时检查执行情况。
3.3.3做好公司办公室直属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督促做好车辆保养,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3.3.4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按文书档案的要求存档备查。
3.3.5参与公司内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3.3.6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3.4安全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3.4.1在公司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法令,积极组织和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3.4.2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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