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附件2: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标准
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一、隐患排查内容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特点,隐患排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安全基础管理;(2)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3)工艺;(4)设备;(5)电气系统;(6)仪表系统;(7)危险化学品管理;(8)储运系统;(9)公用工程;(10)消防系统。
隐患排查要按专业和部位,根据岗位实际情况,按照上述内容,严格按一岗一表来制定检查表进行排查。
二、隐患分级标准
1事故隐患分为三级:
1、一级隐患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列为一级(重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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