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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监督上级垂直管理单位的调查

作者:李康

编者按。对上级垂直管理单位进行监督,是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薄弱点,甚至是监督盲区。最近,紫阳县人大常委会采用集中评议垂直管理单位工作等办法,收到了明显的成效。

在陕西省紫阳县,曾出现一个“经典事例”。县委办通知省上驻紫阳的某上级垂直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县人代会,被告知该同志几个月前已经调离,新调任的领导都没有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告知,一些需要覆盖全地域的工作暂时出现了真空。由于某些上级垂直管理单位(下简称垂管单位)的下属单位不仅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群众找其办事,吃拿卡要;县上安排的工作,敷衍了事,难以落实等,这些现象引起了县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

经过认真分析讨论,究其原因。由于人、财、物和工作关系垂直管理,一些垂管单位处于“天高皇帝远”的境地,一方面上级管理部门鞭长莫及,监管工作难以到位,另一方面地方党委、政府对他们缺乏约束力,出现了“上面管不全,地方不好管”的尴尬局面,这种状况,导致一些垂管单位法律意识、民主意识和群众观点淡薄,重部门利益、行业利益,轻群众利益、轻地方利益。

县人大常委会一致认为,垂管单位不是雷区,更不是禁区,对垂管单位贯彻法律法规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县委的支持下,县人大常委会于2009年上半年依法开展了集中评议垂直管理单位工作,他们的主要做法和工作程序是:

一、精心组织打牢基础

紫阳县人大常委会为开展对垂管单位的监督工作,进行了精心组织。在充分准备动员的基础上,2009年4至7月,划分了单位自查、调查评议、抽样核实、汇报评议、整改五个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从作出决定到组织实施,都坚持在县委的领导下进行。在评议的各个阶段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县人大常委会都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争取县委的重视和支持。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几次专题研究集中评议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评议对象确定后,及时召集被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反馈,并以文件形式向全县各级、各部门进行了通报,在紫阳县政府网站、县有线电视台作了公告,对评议的指导思想、工作方案、组织领导、评议对象、评议内容、评议步骤和评议纪律进行了大力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支持、参与、监督评议工作,始终将评议工作置于“阳光”之下。

为确保调查情况的真实可靠,县人大常委会在调查的力度、广度、深度上下功夫。成立了由常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评议。抽调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县政府法制办、监察局的工作人员,组成四个调查评议组,在经过培训学习,掌握调研方法和了解各被评单位的主要法律法规、工作职责后,分别深入8个重点乡镇、23个政府组成部门、26个被评单位和部分社区,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书面征求意见、民主测评、个案初核等方式,对被评单位2008年以来贯彻法律法规、支持县域经济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掌握了大量来自基层、反映人民群众意愿、内容详实的第一手资料。止5月中旬,书面征求意见、建议538条,梳理归类为110条。收回民主测评表1076份。

二、刚性督办一抓到底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了有县委、县政府领导参加的垂管单位负责人座谈会,交换思想,统一认识,明确要求。根据各垂管单位的自查报告、调查评议组调查情况和反馈意见,形成了《紫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评议垂直管理部门贯彻法律法规、支持县域经济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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