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军事化管理实施条例5篇
第一篇:准军事化管理实施条例山东职业技工学校学生准军事化管理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适应现代人才培养的需要,加强我校正规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学生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中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学生一日生活制度、着装规范与行为礼仪、作风纪律、宿舍内务、早操等内容,是准军事化管理的具体体现,是学生日常行为的规范和准则,适用于山东职业技工学校全体在校学生。
第三条
准军事化管理应坚持准军事化管理与纪律作风建设相统
一、坚持内强素质与外塑形象相统
一、坚持分工负责与齐抓共管相统一的原则,做到严格管理、耐心说服、以身作则、教养一致、赏罚分明和令行禁止,养了学生自律能力,从中体验部队严格的组织纪律性,令行禁止的作风,雷厉风行的服从意识,提高正规化的管理水平,使学生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学生养成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生处是学生准军事化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全面负责全校学生准军事化管理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对学生准军事化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五条
学生处是学生准军事化管理工作的实施部门,教官负责所带学生的准军事化管理。
第六条
学校在学团组织中成立学生自律委员会,配合我校在学生准军事化中实施自我管理。协同负责对学生在执行准军事化管理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记录等。
第三章
一日生活制度
第七条
起床
听到起床信号后,应立即起床,按规定着装,做好早操准备。
第八条
早训
周一至周五早晨为晨跑。晨跑时间为二十分钟,学生应在起床信号发出十分钟内,迅速到指定地点集合,各班长(军体委员)整队检查着装、出勤并报告教官,学生自律委员会检查出勤情况并记录。教官为早训责任人。如雨、雪天不能晨跑时,应按时起床,整理内务。
第九条
内务整理
早训结束后,学生回宿舍内务整理。整理时间为20分钟。中午内务整理时间为13:30。早7:05由值班教师负责检查学生内务整理情况。下午14:30由公寓管理办公室检查宿舍内务。
第十条上课
(一)保持精力集中,坐姿端正,认真听讲,做好笔记。杜绝睡觉、坐姿不端、看课外读物、随意讲话、吃零食、嚼口香糖、剪指甲、喝水等属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杜绝起哄、随意走动、擅自离开教室、玩游艺机等属严重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
(二)课间严禁在教学区内打闹、大声喧哗、吃零食、吸烟。
(三)爱护教学设备,不准在课桌、椅上和教室、教学楼墙上写、划,不准擅自动用室内电化教学设施,离开教室要关好门窗,关闭电灯、电扇、空调等设备。
(三)保持教室内整洁,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等。
(四)上午下课后,以班为单位在整队就餐。
第十一条午休
(一)自觉保持宿舍内安静。
(二)起床后应迅速恢复内务秩序,保持整洁。
第十二条
晚自习
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参加晚自习,在晚自习期间保持良好秩序,不吃零食、随意讲话与走动等妨碍他人的事情。
第十三条就寝
(一)听到准备就寝信号,应立即做好就寝准备工作。
(二)听到熄灯信号,应立即熄灯就寝,教官、宿管人员、学团组织成员应对就寝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
如遇雨、雪天,是否出操、列队上课(集会),由准军事化管理办公室统一通知。
第四章
着装与行为礼仪
第十五条着装
学生上课、参加集会应按照要求统一着装。学生季节换装时间由学院统一通知。
第十六条举止
(一)举止文雅,行为端正,言辞得体,谈吐文明,精神振作,态度大方。
(二)在校内教学楼、计算机房、宿舍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爱护公物,注意整洁。
(三)严禁偷盗、酗酒、赌博、打架以及干扰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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