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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管理办法
为规范对总、分包单位的管理工作,明确总、分包单位现场应履行的主要职责,特制定总分包单位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总承包单位项目部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一条总承包项目部组织架构及人员配置要求
(一)施工总承包工程和专业承(分)包工程
甘建建[2016]231号
1、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或工程合同额5000万元以下的市政工程应配备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各1人。
2、建筑面积1万~5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或工程合同额5000万~1亿元的市政工程应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各1人。其中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的工程类中级以上职称。
3、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工程合同额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应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2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其中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的工程类高级职称。
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建筑工程或工程合同额在1.5亿元以上的市政工程,每增加5万平方米或工程合同额每增加5000万元,施工员、质量员应各增加1人。
(二)项目经理不能兼任;
(三)专业人员的配置符合项目特点;
(四)不能自行更换项目部主要人员,保持工作连续性;
(五)中标单位要提供能体现对项目部管理力度的责任状及检查管理制度;
(六)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需通过业主项目部面试,方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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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且业主有权对不称职的项目部人员(包括项目经理)予以撤换。
第二条总承包单位主要职责
(一)合同履约职责——将履约及承诺落实到位,并结合总承包单位自身管理要求,制定现场管理细则,形成本项目总承包管理全过程责任体系;
(二)现场组织职责——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对项目现场按照监理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全面安排,协调各分包、厂家的工序配合,做好内、外部工序移交工作,提供总承包服务;
(三)现场管理职责——编制包含各分包及厂家内容在内的施工组织设计,负责落实完成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技术、信息化等方面的目标,形成覆盖全现场的施工组织管理核心,统一接受业主、监理的管理,参加监理例会,以及业主组织召开的各项协调会议;
(四)设计反馈职责——反馈施工合理化建议,反馈专业工序之间综合优化建议;
(五)接受相关政府机构检查——建立机制,积极对应,接受指导,促进工作。
阶段管理
第三条开工阶段总承包职责
(一)及时提交满足业主工程策划需求,并且经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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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监理签认的施工组织设计;
(二)主动与属地管理部门建立联系,形成受检体系,保证施工符合要求;
(三)组建符合合同及项目要求的总承包项目部,并将人员到位情况、组织架构表及联络方式报业主及监理;
(四)在入场前做好备料等工作,按照业主计划时间和品质标准,完成现场围挡、安全防护、临水临电、暂设用房,消防、道路等施工准备;
(五)提交满足合同要求的总控制进度计划,做好各专项施工方案准备,明确各项管理目标,配合业主、监理、设计单位切实做好图纸审核交底工作。
第四条施工阶段总承包职责
(一)工序实施
做好各工序启动前的准备工作,施工前务必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工序样板先行制度,杜绝未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便全面实施的行为发生;严格执行业主方工程检查管理办法,做好日常自检自改工作;
(二)施工人员组织
按照施工组织计划按时按量组织施工人员的进场登记、安全教育、技术交底、生产布置、生活安排直至退场。期内,要做好所在地证件的办理,节假日、麦收期间劳动力稳定工作以及农民工的工资保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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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工机械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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