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转发《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工作机制 转发《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工作机制.doc-免费下载

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转发《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工作机制

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

现将《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体体系建设工作机制的通知》(煤安监司办〔2012〕1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煤炭局、煤炭企业及有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快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以下简称“工作体系”)建设工作,将“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工作体系落实到位,同时结合我省实际,省厅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建设制度

各市煤炭局、煤炭企业要进一步细化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健全组织机构,全面落实《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晋煤瓦发〔2011〕1002号)要求,继续深入组织开展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工作,每年选树一批矿井,在政策、技术、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率先实现达标;要采取公告、现场交流、表彰等方式,对示范矿井进行宣传,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各市煤炭局、煤炭企业及有关单位要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体系建设经验交流会,认真总结工作体系建设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切实做到扎实有序推进。

二、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组织措施落实

1、加大瓦斯重大隐患排查力度。各市煤炭局、煤炭企业及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瓦斯隐患排查制度并认真落实瓦斯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公告制度,对今年以来在省厅组织的安全督查、各市(县、区)以及煤炭企业自查过程中发现的瓦斯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对重大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期限和预案“五落实”,逾期未完成整改的瓦斯重大隐患由有关部门实施挂牌督办,并按照煤安监司办〔2012〕11号文件附表2的格式统一汇总,上报省煤炭厅。

2、加强矿井瓦斯超限管理力度。各市煤炭局、煤炭企业及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瓦斯超限分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按照国办发〔2011〕26号、晋政办发〔2011〕48号文件要求强化瓦斯超限管理。凡煤矿1个月内发生2次及以上瓦斯超限等重大隐患事故的,要对矿井进行停产整顿。各市煤炭局、煤炭企业及有关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最大限度控制瓦斯超限,努力实现瓦斯“零超限”目标。

3、严格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瓦斯抽采达标管理。各市煤炭局、煤炭企业要严格按照安监总煤装〔2011〕162号、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及晋煤瓦发〔2012〕262号文件要求,严格瓦斯等级管理、鉴定及瓦斯抽采达标工作。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不得降低瓦斯等级;抽采瓦斯矿井采掘工作面作业,必须进行瓦斯抽采达标评判,评判不达标的不得进行采掘作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采取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切实做到不采突出面、不

2掘突出头。

4、开展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工作。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省厅将根据《关于印发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管理办法和基本标准的通知》(国能煤炭〔2011〕414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工作,经评估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煤矿企业,方可从事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生产或建设。


(未完,全文共14579字,当前显示132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