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备案制度
一、各指挥部根据重要工作的进展、发生的问题、出现的迹象等,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真实全面、认真及时地总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备案。
二、报告备案的重大事项范围
(一)指挥部重大事务管理情况
1、重大项目实施前涉及征地、拆迁可能引发的突出问题。包括征地、拆迁政策、拆迁安置补偿情况等。
2、重大项目开工建设中可能引发的突出问题。包括招投标环节、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和劳资纠纷等。
3、重大项目引发的组织群众性活动,发生重大安全和灾害事故等
(二)指挥部财务重大收支情况。主要有大宗物资采购、大额资金拨付使用等
(三)指挥部组织管理情况。主要有指挥部主要领导因事出部两天以上或伤病住院等
(四)其他需要报告备案的重大事项。
三、报告内容及时限
1、重大事项应在事件发生后二天内上报县总指挥部办公室,突发性事件应在一小时之内报告总指挥部办公室。
2、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事件原因、结果、处理情况。对一时难以完全搞清楚的紧急情况,可先报送初步情况,随着事态的发展,补充报告,报告应遵循逐级报告的原则。
3、对重大事项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的,在查明情况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
四、责任追究
对不认真执行社区重大事项报告备案制度的,予以诚勉谈话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影响的,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篇:紧急情况、重大事件、重要事项报告制度河南平禹祥华煤业有限公司
紧急情况、重大事件、重要事项
报告制度
为确保信息畅通、下情上达,便于矿井领导掌握情况,指导工作,根据安泰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范围和内容
(一)、紧急情况、重大事件凡是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生产事故、重大财产损失及对矿井改革、发展、稳定产生重要影响的事件,都要作为紧急情况、重大事件,及时向矿井主要领导报告。主要包括:
1、生产事故。矿井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或重伤3人及以上的人身伤亡事故,容器、锅炉或其它爆炸,重要设备损害、异常停产,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以及其他影响较大的生产事故。
2、重大上访事件。发生的5人以上或人数较少但影响较大的进京、赴省、到市集体上访,围堵冲击狂环境大门滋事等事件。
3、群体性事件。指涉及50人以上或人数较少但影响较大的罢工、集会、游行等事件。
4、交通事故。指发生在本单位内的一次死亡1人或重伤5人以上及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以及虽不发生在本单位但涉及本单位职工重大伤亡的其他交通事故。
5、火灾事故。指发生在本单位内的一次死亡1人或重伤5人以上及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6、重大财产、法律纠纷。
7、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紧急情况重大事件,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影响及造成的后果等,视具体情况向矿井领导报告。
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事件、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件、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件、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分析判断。
4、事件、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对事件事故,要随时跟踪,及时续报处理过程,直到工作结束。
二重要事项。凡涉及集团公司及许平、安泰公司参与的重大活动。
有关集团公司及许平、安泰公司参与的重大活动。都应该向矿井主要领导汇报。
三、报告方式和程序
(一)对所规定的矿井出现的紧急情况、重大事件、重要事项应及时向公司报告。紧急重大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内报告,一般情况下从事发到报告不超过2小时,对特别紧急重大情况要在一个小时内报告。报告一律报送到调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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