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紧急情况、重大事件、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
河南平禹祥华煤业有限公司
紧急情况、重大事件、重要事项
报告制度
为确保信息畅通、下情上达,便于矿井领导掌握情况,指导工作,根据安泰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范围和内容
(一)、紧急情况、重大事件凡是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生产事故、重大财产损失及对矿井改革、发展、稳定产生重要影响的事件,都要作为紧急情况、重大事件,及时向矿井主要领导报告。主要包括:
1、生产事故。矿井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或重伤3人及以上的人身伤亡事故,容器、锅炉或其它爆炸,重要设备损害、异常停产,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以及其他影响较大的生产事故。
2、重大上访事件。发生的5人以上或人数较少但影响较大的进京、赴省、到市集体上访,围堵冲击狂环境大门滋事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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