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规范用车程序,强化驾驶员各部室、基层单位、工程管理部门:
安全意识,确保公司车辆安全行驶、高效、规范运行,现将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安全行车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车部室、基层单位、工程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车辆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公司以及物业管理处关于车辆管理和使用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和配合车辆管理部门的调度及管理工作。
二、每月对所有专、兼职驾驶员,进行一次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安全驾驶以及维护保养知识的学习,指出车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车辆规范使用意识。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到人。
三、加强车辆维护保养工作,专、兼职驾驶员都要做到出车前、行驶途中、收车后的三检查制度,及时进行周期保养(5000公里更换一次机油、三滤),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四、按时参加物业管理处运输部周五车场日检查工作,查出的问题周五周六由运输部统一处理。凡无故不参加周五车场日检查的车辆,由于设备故障引发的交通事故和机械事故由车辆所属部门责任。
四、严格执行路单管理制度,严禁无行车路单动用车辆。凡未办理相关用车手续的车辆,门卫不予放行。
五、严格执行车辆回场制度,公司所有车辆执行完工作任务,下午六时前必须返回车场,不得在外滞留,更不允许车辆在外过夜。由于私自在外滞留发生车辆损毁、丢失者后果自负。运输部每天定时检查车辆回场情况。外出工作期间,应将车停放在可靠的停车场(保管站)妥善保管。
六、双休日、节假日除工作用车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得动用。节假日期间,应将车钥匙交回物业管理处运输部统一保管。因工作需要,需双休日、节假日用车的部门,必须经公司车辆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并在物业管理处运输部办理相关用车手续。但原则上每月不得超过双休日数的1/4。
七、无路单随意动用车辆,按出私车对待,所发生的车辆费用自理(油料、维修、过路过桥、公里补助等),并处每公里五元罚款,发生车辆损毁、丢失、交通事故责任自负。
八、所有进入公司院内车辆,需持有物业管理处核发的院内停车证。进入车辆必须按照指定车位停放,不得占用其它车位,严禁乱停乱放。
九、基层公司车辆,要严格遵守基地院内车辆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基层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进入基地车辆要按指定车位停放,禁止乱停乱放。员工上下班遵循集体接送的原则,不得单独开车上下班。
十、各部门赴场站检查工作,不足三人一律不单独派车,可乘火车或公交汽车,到达目的地由基层公司接送。
十一、进入春季、雨水较多,道路湿滑,驾驶员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遇事不慌,时刻注意路面情况,低速行驶,保持车距,尽量避免紧急刹车,且不要太靠路边,对路面状况不明的危险地段,一定要停车观察,确认可安全通过后方可继续行驶。如遇危及人员、车辆安全的路段,不可强行通过。坚持安全第一,加强安全防范。各有车部室、基层单位,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杜绝疲劳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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