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与行文规范
公文行文规范标准
一、公文文号的正确使用
印发公文时,年份外的符号应该用六角形符号“〔〕”(一般在电脑“插入”栏里“特殊符号”中选择),而不应该用小括号“”或中括号“[]”。
二、标题的要求
(一)正文必须要有标题(封面除外)。标题(方正小标宋gbk二号字)(2011年11月),(方正楷体gbk三号字),班子名称或职务(方正楷体gbk三号字)。不得将标题字打印大小不一或中间加入其他艺术体。
(二)标题字数较多时,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不能把词、词组和专用术语分开。多行标题的排列方式一般是正宝塔、倒宝塔或棱形,避免出现上下长度一样的方形或上下长、中间短的沙漏形。
(三)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正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正文种类。标题中除规范性文件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三、正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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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文要与标题隔一行。
(二)正文(方正仿宋gbk三号字)。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文中一级标题使用三号方正黑体gbk,二级标题使用三号方正楷体gbk,三级标题使用三号方正仿宋gbk,四级以下级标题与正文字体相同。一级标题后若回行不使用标点。
(三)全文层次序号的使用
第一层次标题(方正黑体gbk三号字)第二层次标题(方正楷体gbk三号字)第三层次标题(方正仿宋gbk三号字)第四层次标题(方正仿宋gbk三号字)
1.第一层为“
一、”,以下可排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等。
2.第二层为“
(一)”,以下可排
(二)
(三)
(四)等,此序号是从插入中的特殊符号里选择,不采用输入法输入,括号后面不得添加任何标点。
3.第三层为“1.”1后面添加的是圆点,而不是顿号或句号。以下可排2.3.4.5.6.7.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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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