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文书撰写,制作规范
×××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
×政复决字【
】
号
申请人:×××电器有限公司。住所地:××经济开发区××路××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申请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市××路××号。法定代表人:×××,局长。
第三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省×县××乡××村人,现暂住××市××镇××村。
申请人×××电器有限公司,因不服被申请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年×月×日作出的×人社工认××号《工伤认定书》,于×年×月×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并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诉称。×年×月×日×时许,第三人在上班工作时间内,因私事外出被车撞伤,依法不应认定为工伤。第三人在事发当日11时45分已打卡上班,不可能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被申请人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规错误,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撤销被申请作出的该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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