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优秀人才购房货币化补贴实施办法
员工购房补贴实施办法
文件编号:yf-wj-2013004
为了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扶持员工购房置业,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共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增强企业的凝聚力,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享受相应的购房补贴
(一)、具有公司中层管理及以上职位并在公司工作满5年及以上者;
(二)、具有公司中层管理及以上职位,已与公司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公司工作满1年者,申请购房补贴时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三)、普通员工在公司工作满5年及以上且工作表现优秀者;
(四)、所购房屋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证;
(五)、符合本办法的其他有关规定。第二条、购房补贴标准
(一)、按职务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标准(此项补贴与工作年限购房补贴可同时享受):
1、高层管理人员补贴:4万元;
2、中层管理人员补贴:3万元;
(二)、按工作年限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标准:
1、工作满1年补贴:0.4万元
2、工作满2年补贴:0.8万元;
3、工作满3年补贴:
1.2万元;
4、工作满4年补贴:
1.6万元;
5、工作满5年补贴:
2.万元;
6、工作满6年补贴:
2.4万元;
7、工作满7年补贴:
2.8万元;
8、工作满8年补贴:
3.2万元;
9、工作满9年补贴:
3.6万元;
10、工作满10年补贴: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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