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工作创新项目进展情况汇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一、根据《****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和xian委、政府的各项部署,全面履行住建局工作职能,努力建设清廉、为民、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机关。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
三、住建局组成人员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执政为民,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勤勉廉洁。
四、住建局由下列人员组成。局长、副局长、副书记、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各股站长、各中心主任。
五、住建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住建局的工作。其它班子成员协助局长工作。
六、住建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局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七、局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八、住建局办公室主任在局长领导下,协助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
九、各股站长、各中心主任在住建局领导下负责本部门工作。各部门决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应事先请示分管领导,并定期向分管领导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向局长报告。
住建局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顾全大局,精诚团结,维护政令统一,切实贯彻落实住建局各项工作部署。
第三章工作职能
十、住建局及各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全面履行建筑市场质量与安全监管、房屋征收与补偿、集中供热等服务职能。
十一、严格建筑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完善监管体系,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建筑市场体系。
第四章工作决策
十二、住建局及各部门要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各部门参与、局班子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十三、局里各部门提请局里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经专家论证、咨询机构等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涉及地区的,应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
十四、住建局在做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多种形式听取民主党派、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社会团体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十五、住建局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局里的决定,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
第五章依法行政
十六、住建局及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行政权力。
十七、以住建局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旗人民政府的决定,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其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及重要涉外事项,应当事先请示旗人民政府。住建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报旗人民政府备案,由旗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并定期向旗人民政府报告。
十八、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第六章政务公开
十九、住建局各部门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住建局工作的透明度。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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