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外勘察设计企业进温承接
市外入攀勘察设计企业备案登记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攀枝花市市外企业入攀从事建筑活动管理的意见》(攀规建发【2009】
113号)。
二、申请条件
1.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
3.有与其资质等级相应的自有勘察设计队伍;
4.企业在攀有合法的负责人和与其承担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5.有与其资质等级或工程任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6.在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对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留存)。
2.省外企业《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登记证》和省内工商部门、税务部门颁发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核对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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