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四张清单”制度
翁扶办发„2017‟141号
关于印发《翁牛特旗扶贫办落实意识形
态
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现将《翁牛特旗扶贫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印各股室:
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翁牛特旗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9月21日
翁牛特旗扶贫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
责任清单
根据政府系统党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扶贫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责任清单。
一、扶贫办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清单
(一)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党支部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未完,全文共1409字,当前显示42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