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强化旅游安全的
【发布单位】
重庆市
【发布文号】
渝府发〔2004〕39号【发布日期】
2004-04-29【生效日期】
2004-04-29【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强化旅游安全的通告
(渝府发〔2004〕39号)
为了全面深入地开展我市旅游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进一步提升和维护我市旅游整体形象,切实保障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出游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旅游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各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在新时期开展整顿、规范旅游市场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完善机构,周密部署,明确分工,形成大联合、大协作的大旅游工作格局,在市政府统一部署下,认真组织落实整顿、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的各项任务和要求。
(未完,全文共1699字,当前显示38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