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福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的建议
关于福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的建议近年来,在福州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全社会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逐步增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能力与水
平不断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条件明显改善,道路交通安全总体形势趋于平稳。
(一)交通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动机制不够完善。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安
全协调工作机构,缺乏“政府牵头主导、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全社会齐抓共管”的高效有力、协调监督
的长效机制。有的地方虽然成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但联席会议制度的各成员单位职责不清,任务不明,
(二)道路交通规划与建设相对滞后,交通安全隐患较多。一是道路交通规划与建设、管理相脱节。道
路交通规划滞后、不科学、不合理问题是我省各地普遍存在的问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对前瞻性交
通影响评估不足,缺乏前瞻性研究和规划。二是违反道路和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规定的现象比
较突出,交通安全隐患仍然较多。三是乡村公路建设、管养资金保障及安保设施配套有待加强。乡村道
路路窄会车难,不适应新农村的发展,且安全设施及标志不全,一些临水临崖路段防护栏、防护墩较少
,安全隐患较多。同时,乡村公路管养和安保设施建设应当由市县配套的资金绝大部分没有到位。四是
城市停车场规划和建设不足。城区停车场规划与建设不足、实施规划不到位、管理不规范、应变不及时
等问题比较突出,各大城市中心城区停车泊位普遍紧缺。
(三)福州交警队伍建设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有的地区公安交警警力明显不足,
路面见警率低,道路交通安全防控困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方式相对单一,缺乏广泛性、经常性、实效性的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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