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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事 指 南 - 厦门市人民政府

大邑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大邑县文化体育局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办理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

2、办理单位:大邑县文化体育局

3、办理窗口:大邑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4、承诺时限。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办结。前5个工作日内审查场地、设备和相关资料。发给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申请人在15个工作日内到公安机关申请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取得批准文件,合格者予以公示,公示10天,公示期结束符合要求的3个工作日内颁证。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

7、投诉电话:

二、法定依据

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章设立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向大邑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文化体育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第二步:大邑县文化体育局在受理后派工作人员审查场地和相关材料;

第三步:县文化体育局发给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

第四步。申请人持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到公安机关申请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取得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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