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农委关于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农委关于
【发布单位】
80202
【发布文号】
津政发[2001]46号【发布日期】
2001-06-21【生效日期】
2001-06-21【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文件来源】
中国法院网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监察局、
市外商投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外商投资企业
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意见的通知
(津政发〔2001〕4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监察局、市外商投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00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监察局、天津市
人民政府外商投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外商
投资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的意见
(二00一年六月十二日)
(未完,全文共1182字,当前显示37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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