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南乐县寺庄乡“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南乐县寺庄乡“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寺庄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寺庄乡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
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根据县安委会要求,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决定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现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寺庄乡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以确保“打非治违”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取得成效。
一、成立机构,明确职责
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乡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以乡长陈志广同志为组长,副乡长岳向召为副组长,以武装部、派出所、工商所、安监办、司法所等站(所)分管领导以及相关机关干部、各行政村和学校、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做好各项工作。
二、工作目标
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统领安全-1-
生产工作全局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发
展”的理念,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为契机,
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集中
力量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使
“三非”和“三违“行为明显减少,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
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
我乡要把打击和整治紧密结合起来,既要注重共性问
题,又要突出行业领域特点,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打击和
治理,做到发现一处、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
(一)共性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
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
生产许可证的(工商所牵头);
2.营运车辆驾驶人超载、超速、超员、酒后驾驶,以
及无驾驶证和非法改装车辆的(派出所牵头);
3.超出安全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储存的(工商所牵
头);
4.未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安监办牵
头);
5.擅自摆摊设点占用交通道路、绿化带以及车辆随意
停放,影响交通安全的(派出所牵头);
(未完,全文共2602字,当前显示85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